苏报讯(记者 邹强)昨天,全市“枫桥式村(社区)”建设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现场推进会召开,全面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部署要求,谋划未来三年全市“枫桥式村(社区)”建设工作。市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黄爱军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会前,与会代表参观了相城区太平街道洞字社区和黄埭镇冯梦龙村“一村一社区”的建设成效,听取了相城区的有关经验介绍。近年来,相城区率先在全市开展“枫桥式村(社区)”建设探索,连续两年全区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9.5%以上。
黄爱军指出,近年来,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,紧紧围绕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”的目标要求,积极开展以“无讼、无访、无案、无黑、无毒”为主要目标的“枫桥式村(社区)”建设,取得良好成效。
黄爱军要求,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、深化认识,把加强“枫桥式村(社区)”建设摆在平安苏州建设的突出位置,作为“防风险、保安全、护稳定、促发展”的主战场,牢牢守住平安稳定底线的最前线。要进一步统筹协调,强化保障,确保完成“枫桥式村(社区)”建设目标任务。要全面加强党建引领,持续健全党的领导体制,优化村(社区)组织体系建设,强化村(社区)治理队伍建设。全面落实网格巡查走访,突出走访服务、加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、做好信息核查。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,强调多元主体参与,突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,提升社会心理服务水平。全面强化重大社会风险防范,加强社会治安立体巡防,强化扫黑除恶斗争,有效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发态势。
黄爱军强调,全市上下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创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坚持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,提升我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。
副市长、市公安局局长周达清主持会议。
市中级法院院长蔡绍刚,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军,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,市委平安苏州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同志参加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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