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报讯(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虞天一 沙叶丹)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基所在。昨天,苏州市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太仓召开,协调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各项任务落实。
去年以来,苏州坚持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法治社会建设重点项目,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《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市委依法治市办、市司法局在张家港召开现场推进会并进行工作培训,市人大常委会将法治乡村建设条例列入2022年立法预备项目,基层涌现出一批法治乡村建设示范典型,各地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有声有色。
会议指出,要提高政治站位,深刻认识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,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必须以促进乡村善治为根本目标、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导向,切实增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责任担当。明确发展路径,抓住“一个总揽”、突出“两大关键”、强化“三治融合”,准确把握法治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。抓住重点难点,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体系完善、基础强化、惠民服务、载体优化四大行动,协调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各项任务落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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